社保转移的规定和流程如下:
转出手续
打印参保凭证:在转出地停保后,到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转入手续
审核申请: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办理转移: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确认完成: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参保凭证后,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完成转移。
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办理转移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符合转入地的条件。
转移过程中,每个步骤通常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流程最多45个工作日。
跨省转移可能涉及额外的材料和步骤,例如离职证明和保险关系转移单。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最新的社保转移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