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填写出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出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户籍证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张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国申请编号。
提交申请证明材料
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如果是离婚无配偶者,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加注后退本人)。
双方合影3寸照片3张。
男女双方当事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签署并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